經安全檢測,此網站為安全網站,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!

首頁 |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財團法人網

籌組教育財團法人須知 財團法人基金會業務執行範圍在縣、市者向當地縣(市)政府申請;在直轄市者向當地直轄市政府申請;業務跨越直轄市或縣(市)者或全國者,請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(教育部,基金額度3000萬)

tpefweb.tp.edu.tw

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